S武石油(000668)公告称,公司于4月10日收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流通股东张秋菊就其要求公司撤销第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一案,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是张秋菊一审败诉以来再次起诉公司。
张秋菊此前以公司向中国石化出售整体资产的价格被严重低估为由起诉公司,要求法院撤销向中国石化出售整体资产的议案。
张秋菊在一审起诉书中认为,S武石油出售整体资产属于特别重大事项,应首先由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才有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处理出售整体资产相关事宜;S武石油第五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整体资产议案》,严重侵害了原告作为股东的权利和利益。该议案中出售整体资产的价格被严重低估,且未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的出售方式,因此要求法院撤销该董事会决议。
为完成股改,中国石化将S武石油以净壳转让给了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此,S武石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中国石化出售整体资产的议案,公司将整体资产按照评估净值作价3.87亿元出售给中国石化。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上个月下达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张秋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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