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首批投资者诉S天一科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昨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具体代理此案的律师王树军告诉记者,此次立案的投资者共有4位,标的金额达8万元左右,目前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此外,还有40多位S天一科受损投资者资料尚在整理之中。
根据S天一科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因虚假披露2003年年度和200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隐瞒重大事项而未披露,公司及部分董事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广大权益受损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追回相关的损失。
王树军律师指出,对S天一科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股东至少应具备如下条件:在1999年2月3日至2005年8月31日之间买入,而且2005年2月4日后抛出或者仍然持有该股票。该案诉讼时效为200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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