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增大时的选择
下午沪指大幅下跌,并且在尾市出现了加速下跌的格局,超过了百点的大阴线预示着调整的来临,而且在下跌过程中,成交量有所放大,表明有资金正在流出市场,而且出现了近期罕见的跌停的个股,前期的热点如银行、地产、汽车、钢铁等纷纷跳水,因此,投资者可在近期重点回避风险,降低仓位。 前期领涨板块虽然仍有动力,但风险也无疑正在增大。现在,投资必须把眼光放到其它尚未出现整体上涨行情,但具备稳健增长机会的板块上,如医药板块。分析员注意到,数据表明,上半年,整体医药行业出现回暖迹象,其主要影响是行业需求的因素并没有发生改变,需求的刚性是行业增长的原动力。
2007年对于医药行业而言,影响因素中增加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即国家正在各地试行新的医改,新的医改政策也呼之欲出。新医药改的核心内容是加大政府投入,发展社区医疗和新农合。这些政策对于医药行业将产生正面影响。
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老龄化比例的加大、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体制改革及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我国医药行业将持续高速增长。这样自然就使得医药类个股频频被市场主流资金发掘。
医药行业:利润增速小于市场增速 关注3只股
行业政策:行业政策仍致力于用药安全。为了用药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整治方案。在药品的注册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均提出了整治办法,在医疗器械子行业方面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了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目标。
医药板块中报统计:2007年1-6月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和同比增长了15.3%,净利润同比增长了43.5%,低于上半年整体市场的增长率。各子行业中药、化学制药、医药商业、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净利的增速分别为46.78%、50.69%、48.39%、18.38%、-27.21%、41.34%。其中净利增速最快的为化学制药,净利同比增长了50.69%,这主要是由于原料药价格上涨所至。
二级市场:医药股跌得快却涨得慢。虽然,随着市场的大幅回调,2007年6月份,医药指数的跌幅排名前列,但大盘在7月5日完成调整后,市场重拾升势,各板块均处于上升过程中,处在跌幅前列的医药行业的上涨幅度却远落后于指数的涨幅。在2007年7月1日到2007年8月31日间,23个行业中,有色板块的涨幅居前,上涨了76%,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了40%,上证指数上涨了35%,而医药指数仅上涨了25%,落后上证指数10个百分点,落后沪深300指数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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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致力于用药安全药品安全为了用药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整治方案。在药品的注册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均提出了整治办法,在医疗器械子行业方面还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提出了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目标。
药品注册环节工作任务:继续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已受理尚未批准的按新药管理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注册申请,以及2006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批准生产的品种开展现场核查;以地标升国标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为重点,对截至2006年8月31日已发放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清查,确认批准文号的真实性;结合药品批准文号清查,以地标升国标、超出生产许可范围以及安全风险高的品种为重点,严格把关,稳步开展再注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完成注册核查工作,使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研制秩序明显好转;建立完整、准确的数据库,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总体情况,清除涉嫌造假的药品批准文号;通过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产品,完善改进药品注册制度。
药品生产环节工作任务: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处方组织生产;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监管,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跟踪检查工作,对有群众举报的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流向的实时监控。(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完成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部署向大容量注射剂类品种以及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派驻监督员,修订《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数量和流向的实时监控。
药品流通环节工作任务: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全面检查和清理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严格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局监管负责);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切实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医药行业月报(2007年8月)
3出等制度(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部门协调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行政、刑事处罚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药品进出口管理,制定出台《出口药品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局、海关总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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