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今日公告称,9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4亿股,并同意豁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因认购本次增发不超过7000万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中储股份今日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分两次发行。第一次向控股股东中储总公司发行,中储总公司拟以所持沈阳中储物流中心、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沈阳虎石台三库、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沈阳铁西一库、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大连仓库、郑州中储物资流通中心、郑州中储南阳寨仓库等6家仓储物流企业全部权益,所持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所持位于天津、成都、咸阳三地的8宗土地使用权,以及现金1018.09万元认购中储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格确定为4.80元。
在中储总公司认股结束后,公司将面向除中储总公司以外的机构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认股方式为现金认购,发行价格为不低于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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