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壹年,对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后当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具体申请各笔贷款时,公司逐笔审核后再具体为其提供担保,累计为其担保5500万元,将于2007年12月到期。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担保5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7年11月15日,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贷款担保额度,期限壹年,对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后当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具体申请各笔贷款时,公司逐笔审核后再具体为其提供担保,累计为其担保5500万元,将于2007年12月到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强 注册资本: 4,277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原料药及制剂制造;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项目除外);中药材加工;中西成药、贵细药材、中药饮片(限分支机构经营)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07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943.9万元,负债总额16,514万元,资产负债率8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92.9万元,营业利润508.29万元,净利润447.9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良好,担保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极小,为该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利于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的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或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07年9月30日昆明中药厂资产负债率为85%,因此此预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总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5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500万元。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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