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股票|行情|基金|新股|港股|外汇|期货|银行|保险|债券|理财|数据|权证|创业板|期指|专题|股吧|博客|基金吧|论坛|搜索
查行情 进股吧 搜资讯 高速行情
eastmoney.com
首页 > 正文
热点关注: 甲流 创业板 胡润榜 华谊兄弟 油价 金价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对股市的预测功能探讨 - 东方财富网

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对股市的预测功能探讨

www.eastmoney.com   2008-02-14 08:53     长城伟业

    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开展以来,不断有报道提出仿真交易对大盘走势有引导或领先的效应,并多次发现股市暴跌前仿真交易发出了的预警信号。这到底是巧合还是确有科学依据?我们对此进行了初步的追踪和研讨。

  股指期货合约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衍生产品,期货是对现货市场的心理预期和先期预测。作为投资者,我们都希望能从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发现其领先大盘的信号,进而在今后能利用股指期货预测大盘的走势动态,对股票交易提供参考和指导。诚然,股指期货与其对应的沪深300指数之间确实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但谁领先谁?领先程度如何?领先有何条件?领先能产生带动效应吗……

  一、国外理论及实证成果回顾

  股指期货和现货虽处于不同的交易市场,但由于两者具有等价资产报酬的时间关系,一旦新信息出现,则两者的市场价格理论上应同时同向变动。在期现市场均不存在市场摩擦的理想状态下,任一市场对新信息的价格变动反应不应领先或落后于另一市场。但现实市场中存在着市场摩擦,且股指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摩擦程度不同,因此许多实证研究发现两个市场间的价格变化存在着领先—滞后的关系。国外学者的一些研究成果如下:

  Kawaller等1987年以Granger的单向回归方程来分析1984—1985年间时间频率为一分钟的标准普尔500指数数据,研究结果表明: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价格领先现货价格20—45分钟,而现货价格领先期货价格的时间最大不超过2分钟。

  Herbst etal在1987年对标准普尔500、MMI主要市场指数期货与现货的研究表明:指数期货价格变化领先现货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领先的程度少于1分钟。

  Stoll和Whaley在1990年以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与MMI主要市场指数期货与现货为研究对象,使用ARIMA模型来衡量期货与现货之间的领先—滞后关系,研究结果表明:S&P 500指数与MMI主要市场指数期货的收益率领先股票市场收益率大约5分钟,偶尔还超过了10分钟。

  Cheung 和 Ng在1991年对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与现货的实证研究后提出:指数期货领先现货15—30分钟。

  Chan等1992年针对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MMI主要市场指数期货和一些超过期货合约活跃程度的成份股日内5分钟数据,采用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进行领先—滞后关系检验研究,发现期货市场先行于现货市场,且在股票市场上多数股票价格同方向变动时,即出现系统性消息时,期货领先现货市场的现象更加显著。

  Chun, Kang and Rhee研究了1988年9月至1991年9月日本大阪Nikkei Stock Avrage 指数期货5分钟收益数据。结果显示期货收益领先现货收益 20 分钟。

  Abhyankar运用EGARCH时间序列模型,采用每5分钟的交易数据,对1992年FT—SE100指数和500指数的四个合约进行了研究。发现上述两个指数的期货价格都领先现货价格,领先时间为15——20分钟。

  Fleming等1996年应用Stoll和Whaley于1990年所使用的ARIMA模型对1991年3月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标准普尔100指数看涨及看跌期权及其现货指数的月份数据进行了检验,发现上述期权和期货至少先行于现货指数5分钟。

  此外,一些国外学者还特别研究证实了期市影响股市的“到期日效应”,其中Samuelson Hypothesis发现期现两市的收益率波动率随到期日临近而日趋剧烈。Stoll和Whaley于1987年以1982年5月——1985年12月的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为标的,发现期货合约到期日最后数小时期市呈低报酬率低成交量,而现货市场则为低报酬率高交易量,最后1小时期市比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和成交量均有放大,且最后半小时与隔日开盘半小时的指数报酬存在负相关(即价格反转),到下一交易日开盘后则恢复常态。Chen.Duan 和Hung在1999年研究日经225指数时,也发现期现两市报酬波动率在到期日明显增大。



东方财富网(www.eastmoney.comwww.18.com.cn
 发表评论:      [注册] [登入]
匿名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您在东方财富网发表的言论,东方财富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郑重声明: 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将东方财富网设为上网首页吗?      将东方财富网添加到收藏夹吗?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征稿启事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建议及投诉热线:021-54509980    意见与建议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