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昨日在“创业板征求意见稿专家座谈会”上说,在本月31日创业板办法征求意见结束后,证监会将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上报国务院。最终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后,将予以正式发布。
他说,在创业板办法正式发布后,还将有一系列配套规则陆续发布。例如,上市规则和交易规则要出台,保荐办法和发审委办法要修改;另外,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将根据一定的量打包一块推出,而不会一个一个地推出。因此,创业板正式推出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姚刚还指出,创业板的推出对于主板的影响主要在心理层面。从资金量上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融资1亿至2亿元,今年即使推出100家,总的融资额也就是100亿至200亿元,相当于主板公司一家的IPO额度。再者,从资金来源上看,投资创业板的资金,不一定都是从主板撤出来的,可能还有很多场外新进的资金。所以,“资金面不是最主要的影响。”
姚刚日前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曾指出,推出创业板市场要从一个战略的高度来看,不仅是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大大拓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还有助于推动自主创新与产业结构升级,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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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刚:创业板筹备正在逐步完善 需要一个过程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昨日举行的“创业板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上表示,推出创业板仍需要一个准备过程。除正在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外,未来还将有一系列配套规则有待出台。而在首批上市企业的数量积累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姚刚透露,在本月31日完成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后,将参考相关回馈对其进行修改,并上报国务院审批。此外,包括修订后的“保荐办法”,修订后的“发审委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以及相关“交易规则”等在内的一系列配套将陆续颁布。
除了颁布相关配套政策,姚刚表示,首批登陆创业板的企业在数量积累上也需要一定时间。
在谈到创业板推出时机的选择上,部分与会专家认为,金融产品的创新不要过度选择时机。
因为过度的选择时机,将会拖延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一系列创新产品推出的步伐。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应该尽快推出创业板。
专家指出,应把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国际大环境的背景中来看待,它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战略发展所必须迈出的一步,对中国资本市场建设有着深远和重大的影响。因此,这是一项迫切的任务,不应被暂时的一些问题所干扰。
而对于创业板市场的推出是否会影响主板市场这一问题,与会专家几乎一致认为,影响更多的在于心理层面,而不会给资金层面造成很大压力。
专家认为,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融资规模相对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都要小得多,上百家企业的融资规模可能仅仅只相当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家大型国企的规模。另一方面,创业板市场的投资主体应该会与主板市场有所区别,主要是一些风险投资、私募基金参与其中,而并非普通的公众投资者。(上海证券报 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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