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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东方财富网

广钢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www.eastmoney.com   2008-04-17 08:32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4 股票简称:广钢股份 编号:临2008—13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6,240,962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04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3月2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4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4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相关承诺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金钧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后至第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至第三十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自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3.00 元时(若公司股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做除权、除息处理,上述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规则相应调整),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广钢股份股票。

2、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改承诺,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金钧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尚未安排上市流通。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未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发行新股、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而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公司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金钧有限公司已收购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1,169,318股股权,上述股权的过户工作已于2007年12月28日完成,过户后金钧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由149,578,247股增加到220,747,565股,持股比例由19.62%增加到28.95%,仍然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则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金钧有限公司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广钢股份相关股东目前已履行并正在履行其在广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广钢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将不会对相关股东在广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相关承诺的继续履行产生影响。广钢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与广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相应数量一致,广钢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6,240,962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04月2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99,126,660 
     39.23% 
     38,120,481 
     261,006,179 




     2 
     金钧有限公司 
     220,747,565 
     28.95% 
     38,120,481 
     182,627,084 




     合计 
     519,874,225 
     68.18% 
     76,240,962 
     443,633,263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不完全一致。

金钧有限公司已收购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1,169,318股股权,上述股权的过户后金钧公司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由149,578,247股增加到220,747,565股,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则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注:在本公司股改实施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中,有关限售流通股流通数量的计算方面存在差错,具体数据以本公告为准)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99,126,660 
     -38,120,481 
     261,006,179 




     2、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220,747,565 
     -38,120,481 
     182,627,084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19,874,225 
     -76,240,962 
     443,633,26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42,535,398 
     +76,240,962 
     318,776,3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2,535,398 
     +76,240,962 
     318,776,360 




     股份总额 
       
     762,409,623 
     0 
     762,409,623 









特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4月1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股票简称:广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894    编号:临2008-14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5日~16日以通讯表决和签名确认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该参与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与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关于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1.15亿元的贷款担保,期限为担保协议生效后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简称:广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08—15

关于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钢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使用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折合为人民币1.65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使用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为25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0%),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筑材料、矿产品、五金、交电、化工等。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广钢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525.64万元,负债总额为9707.37万元,净资产3818.27万元,资产负债率:71.77%。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以公司担保方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15亿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各位参会董事一致认为:

本公司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使用授信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担保期限自贷款协议签订后12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08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广钢贸易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加上本次1.15亿元的贷款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65亿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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