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08-052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及查封,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冻结,公司股改工作无法进行。 另外,公司债权人于2008年3月28日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清算申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4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未提出股改动议。公司将对股改的进程及时公告。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赖步连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股改问题正在与有关方面积极进行沟通,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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