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表示:新成立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将承担以下工作: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查处全国范围内涉及垄断协议(价格垄断协议除外)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负责上述反垄断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督查。而在反垄断执法队伍方面,全国工商系统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队伍,将成为反垄断执法的主力。
外经贸大学经济法系主任、反垄断法立法专家组成员黄勇表示:国内很多人对于美欧跨国公司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技术掌控一些产业的核心感到非常忧虑。而《反垄断法》只关注在行使知识产权的时候是否有滥用的行为,并且这种滥用的行为会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竞争秩序、阻碍我们的竞争发展、阻碍他人的竞争发展。所以我觉得国内的忧虑也是存在的。但是我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讲,首先我们要看你自身的实力,是要靠技术的创新,你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这是一个动力。
竞争有优胜劣汰,这是一个法则,我相信这部法律会对一些掌握高新技术的、非常强势的公司有一定限制。原来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但是现在我们有了《反垄断法》,并且今后会不断地出规则和细则,如果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去做,我相信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确实出现《反垄断法》未来的标准上和知识产权判定标准上违法的行为,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律师事务所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斯伟江律师表示:由于反垄断的权力是由三个部门分享,有可能会在协调和效率上存在疑问。另外,由于涉及《反垄断法》的相关细则都没有出来,法律条文可能囿于原则性太强,易被架空,而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专业力量也不够强势,所以即便法律8月1日生效,其效果也还需观察。
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主任邱榆霞表示:目前三个平行的部委承担三项审查权,我们担心,这种设置在实务操作上可能导致程序变得更加复杂,办事效率低下。目前这种平行的设置,在实际案件操作当中可能会导致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此前相关案件到商务部申报完就算结束了,但是今后的状况很难预料,我们对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如何做也是拭目以待。邱榆霞希望,执行机构的设置应该有一个级别差,或者专门设置一个反垄断审查办公室之类的机构,这样在实际办案中可以避免走冤枉路,否则可能需要来回地签字盖章,而企业和律师等最担心的问题之一也在这里。
美国众达(Jones Day)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景洲表示:已有几十家跨国公司向该所咨询《反垄断法》实施的有关问题,担心之一就在于,如何应对三个执法机构的监管。
汽车行业
某合资品牌4S店总经理表示:《反垄断法》实施后,厂家限定最低价以及限制跨区销售的现状不会改变。他认为,所谓的限定最低价,更多的是厂家为了达到市场供需的某种平衡,而借助价格手段采取的一种制约和调控措施,因为现在很多品牌在一个城市的4S店都不止一家,限制最低价就是为了让某一个区域的市场接近平衡,是一个规范化管理的问题。只有当该品牌在某一个地区只有一家4S店时,又实行最低限价,才有垄断的嫌疑。
厂家限制跨区销售,也是为了让各个区域达到平衡,这里面只需要把握一个适度的原则就可以了,现在很多厂家其实也不是严格限制跨区销售,如果外地购买者符合一定的条件,厂家也是允许本地经销商销售车辆给他的。
不过,业内人士对于《反垄断法》破除汽车品牌销售、终结4S店销售模式持乐观态度。4S店总经理认为,未来汽车行业很有可能出现像家电业的国美、苏宁这样的大卖场,原因是现在的4S店模式经过这么多年的检验,被证明并非最好的销售模式,甚至已经成为各家汽车经销商们最大的负担,属于高投入、低产出的做法,没有让经销商的利益最大化体现。
广州丰田副总经理冯兴亚表示:为了主动应对《反垄断法》的实施,上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宣布新的经销商政策,导致凯美瑞在全国各地的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松动,作为中高级车市场的领先者之一率先主动出击,国内中高级车市场竞争会进一步加剧。广州丰田正式放开对经销商的限制,支持经销商面向用户的优惠酬宾行动是希望以实际行动表示对新法规的欢迎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