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新湖中宝(600208)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所持乍浦港等非主业资产。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新湖中宝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市乍浦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5.05%和24.95%的股权,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兴市东方物流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及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众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五洲乍浦港口有限公司24%的股权,都将一次性转让。三个股权转让协议为一个整体,其中一个协议不能履行时,其他两个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失效。
经评估及谈判,双方确定按2008年3月31日净资产评估值的90%定价。其中乍开集团、东方公司、五洲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分别为72616.05万元、3931.05万元、22686.82万元。最终确定新湖中宝及允升集团分别持有的乍开集团25.05%和23.95%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6371.29万元和15652.39万元;允升集团持有的东方公司7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476.56万元;众孚实业持有的五洲公司24%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900.35万元。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约23000万元的转让收益。
公司方面表示,自2006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湖中宝一直致力于整合非主业资产,做强做大主业。乍浦港位于上海港和宁波港之间,近年来一直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2007年乍浦港实现利润总额仅477万元。此次股权转让是公司顺应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港航强省”的发展战略,抓住宁波港整合港口资源和港口资产增值的时机,适时变现非主业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一项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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