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今日公告,公司于2008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鉴于股权激励计划已不符合公司基本面的实际变化,以及大额期权费用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两年净利润形成较大影响,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9月12日下午2:00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2006年8月17日,鹏博士公布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12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6.56元购买一股鹏博士股票的权利。本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鹏博士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200万股鹏博士股票,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四年时间。本激励计划获批准后即一次性授予给期权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1200万股,占本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鹏博士股本总额14179.608万股的8.46%。
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主要业务负责人及参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的骨干人员和有特殊贡献人员。 当时设定的行权条件有财务指标和市场指标双方面。
财务指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06年度相比2005年度,净利润增长超过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超过10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07年度相比2005年度,净利润增长超过3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超过300%;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08年度相比2005年度,净利润增长超过6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超过600%。
市场指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06年度相比2005年度,公司市值的增长率不低于上证综指的增长率或公司市值的降低率不高于上证综指的降低率;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07年度相比2005年度,公司市值的增长率不低于上证综指的增长率或公司市值的降低率不高于上证综指的降低率;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08年度相比2005年度,公司市值的增长率不低于上证综指的增长率或公司市值的降低率不高于上证综指的降低率。
前些时候,证监会对于股权激励做出了新的管制政策,其第一条就是行权价格不应当低于目前股价的50%。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的发放在2009年5月,而这一发放是否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新规定,目前尚无明确的说法。目前市场上已经有部分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按证监会新规定做出了修正,因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同样面临较大的变数。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不仅有业绩考核,同时有市值考核指标,公司昨日收盘于8.21元/股,目前指标弱于指数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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