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今日公告,11月3日,经公司股东眉山资产经营公司通过上交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向原第二大股东转让股份,原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以15.05%的持股比例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11月3日,公司股东眉山资产经营公司通过上交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乐山电力股份16,324,000股,股份所占比例为4.99999799%。本次变动前,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为乐山电力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5.64%的股份;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11月3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乐山电力2,088,226股。
同日,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上交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购买乐山电力16,324,000股。本次变动前,四川省电力公司持股比例为10.0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11月3日,四川省电力公司合计持有乐山电力49,141,563股,为第一大股东。而原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此次交易后成为第二大股东。
乐山电力今日还公告,2008年11月3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了有关股权转让终止协议。2006年8月18日,眉山资产经营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万股(公司2007年1月5日实施股改后,眉山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412,226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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