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攀钢钢钒公布了整体上市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首次现金选择权的价格为9.59元/股,而放弃首次申报行权的有选择权股东在两年后特定期间第二次申报行权的价格为10.55元/股。那么,对于攀钢钢钒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而言,到底是选择首次申报还是二次申报更有利,其收益又分别如何呢?
据攀钢集团介绍,二次现金选择权将采取权利绑定股东账户的操作方式,权利存续期内无论股数如何变动,股东的权利数量保持不变,但行权期需有对应正股数量方可行权,同时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不可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或转让。
据了解,对于目前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而言,选择首次申报现金选择权获得的收益为9.59元/股,而选择两年后申报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一方面锁定了风险,不管股价如何变动,均可以10.55元/股变现,另一方面享受未来股价可能超过10.55元/股的收益部分。
据测算,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未来稳定的现实收益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10.55元/股相对首次申报的9.59元/股而言,对应的年利率水平为5%左右;第二部分是如果权利存续期内发生分红派息,则第二次行权价格将不进行除息,根据攀钢集团已做出的攀钢集团及攀钢集团一致行动人将向攀钢钢钒2008至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并投赞成票的承诺,每年分红不低于每10股派1.2元(扣税后实际获得0.108元/股),分红对应的年收益在1%以上。综合两者,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未来两年内的综合年均收益将不低于6%。
根据我国现有的利率水平,两年期的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4.14%,财政部最新发行的凭证式(五期)国债3年期的票面年利率为5.53%,可推算两年期的国债票面利率将低于5.53%。可见,选择二次现金选择权的攀钢投资者年收益率是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和国债收益的。从收益角度而言,二次现金选择权是有利于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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