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发展(600634)今日公告,由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存在质押、冻结等法律事项,无法正常转让给重组方上海吉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联投资决定解除与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达成的股权受让协议。同时,海鸟发展向吉联投资定向增发方案也中止。
2008年6月20日,东宏实业与吉联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东宏实业同意向吉联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海鸟发展1386.5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后,东宏实业仍持有海鸟发展约5.73%的股权。
同日,海鸟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预案,公司拟通过向吉联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吉联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
根据当时的预案,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11.95元/股,海鸟发展向吉联投资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6,200万股。重组完成后,海鸟发展总股本增至14,921万股,吉联投资将持有海鸟发展7586.52万股股份,占海鸟发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50.85%。7月15日,该方案经海鸟发展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海鸟发展介绍,为积极推进重组进程,公司7月18日向证监会上报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材料》,并于8月1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文件。在重组申报文件上报后,公司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在重组方吉联投资的积极配合下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补正工作。
此外,为加快履行《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相关事项,东宏实业自6月20日以来多次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及农业银行长宁支行、南汇支行就解除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等事项进行磋商,但各方始终未能就债务和解达成一致意向。8月11日,东宏实业所持海鸟发展全部股份又被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司法轮候冻结,给债务和解工作带来了巨大困难,同时目前东宏实业所持的该等股份是否仍存在潜在司法轮候冻结等法律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10月31日,东宏实业来函告知,由于本次拟转让标的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等法律事项,东宏实业虽多次与债权人就解除质押、冻结等事宜进行磋商,但截至目前,始终未能与债权人达成共识,致使《股份转让协议》在目前可知的条件下无法实质性履行。东宏实业经过与吉联投资友好协商,双方已就解除2008年6月20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达成终止协议,东宏实业将终止向吉联投资转让所持股份。
海鸟发展表示,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造成重大障碍,公司拟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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