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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元!证监会向北京首放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 东方财富网

2.5亿元!证监会向北京首放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www.eastmoney.com   2008-11-23 01:52   申屠青南   中国证券报

  武汉新兰德因操纵市场被罚没1470万元一投资者因超比例持股被罚30万元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通报了三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由于“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被没收非法所得1.25亿元,并罚款1.25亿元,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两投资咨询公司操纵市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汪建中非法所得125757599.50元,并处以罚款125757599.50元。同时,按照《证券法》第226条的规定,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鉴于汪建中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决定对汪建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通报了武汉新兰德操纵市场案。调查发现,武汉新兰德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个人投资者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新兰德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公众传媒公开推荐有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所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通过上述建议,买入、推荐、卖出的方式交易操作了37次,武汉新兰德收取陈杰咨询服务费735万元,陈杰所控制的账户内非法持有的股票已被证监会依法冻结。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武汉新兰德和陈杰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已于近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武汉新兰德违法所得735万元,并处以735万元罚款,对朱汉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市场禁入5年,没收陈杰被证监会依法冻结的股票。 

  一对夫妇超比例持股阳光发展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说,证监会于2007年6月对施永雷、郁瑞芬夫妇账户违规买卖阳光发展行为启动了非正式调查,同年10月转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07年5月起,施永雷、郁瑞芬夫妇的账户开始大量买入阳光发展,由施永雷决策和操作。2007年6月7日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总股本的5%,6月7日至6月19日期间及6月25日,合计持股比例均超过总股本的5%,最高达到5.62%。在上述持股达到并超过5%时,施永雷、郁瑞芬夫妇未履行公告义务。 

  而《证券法》第86条要求,持股比例达到并超过5%应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证监会认定施永雷是主要责任人,决定对他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咨询机构操纵市场的案件,向市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是非法机构还是持牌机构,只要破坏证券市场的秩序,一旦发现就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就要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券咨询活动是证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咨询公司和执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投资者服务,获取合法的收益。希望从事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引以为戒,依法参与市场活动,共同遵守市场的秩序,保护市场正常交易。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还说,《证券法》设定大宗持股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投资者和一致行动人,持股一定比例要履行报告的义务,这一制度有助于防止内幕交易,保证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也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一贯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严厉打击”的态度。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要注重学习法律法规,懂法守法依法投资,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义务,避免不懂法对自身造成影响。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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